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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确定儿童专科医院为医保定点机构

发布日期:2007-06-0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1日正式挂牌成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这是北京市首次确定儿童专科医院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9月1日将启动的医保新政策,参保大中小学生、婴幼儿每人可选择3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医保定点医院,除两所儿童专科医院外,也可选择具有儿科门诊的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规定,参保学生及婴幼儿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100元,家庭和财政各承担50元,低保参保者可免缴医保费用。每人每年大病医疗费用超过650元起付标准后,超额部分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最高可报销17万元。

  据了解,学生和婴幼儿大病医保除实行住院治疗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3种病门诊治疗,即所谓的“1+3”外,血友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两种血液病也已确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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