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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中断3月内续费仍可累计年限 全民医保模式

发布日期:2007-06-06

    医保参保在中断三个月内续保,缴费年限可继续合并累计。深圳昨日(6月5日)召开《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论证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透露,深圳将对现行医保体制进行修改,探索“多层次、广覆盖、待遇好”的“全民医保”深圳模式,在全国率先实现各层次医保的全覆盖,其中年内力争把750万人纳入医保体系范围。

    管林根表示,预计经过论证修改,《办法》将在3个月内正式出台,而根据计划,今年深圳医保参保人数将达到750万人。

    以前的办法规定,参保人如断交医保一个月,下月即停止享受医保待遇,之前累计的缴费年限需重新计算。由于深圳外来工多流动性很大,断交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原办法对他们而言很不合理。为此,深圳在新《办法》上规定,参保人如因工作变动,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三年以上的参保人,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连续中断3个月内的,重新缴费后其之前的缴费年限仍可合并计算;但如是中断超过3个月,就得清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此外,《办法》在将各层次医保纳入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同时提高了参保人待遇,并强化了对定点医保机构、零售药店等机构的监督管理。

    记者了解到,在医保改革的进程中,深圳一直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1992年8月,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统一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5月,深圳开始实施社会共济与个人账户结合的职工医保制度。去年6月,深圳推出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外来工只需月缴4元,就可报销近八成的门诊费用,解决了近700万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今年年内,深圳还将推出少儿医保,百万少儿将得到充分保障。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深圳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已达621.53万人。

    专家分析认为,随着深圳医保范围的扩大,待遇水平的提高,深圳将包括户籍职工、外来劳务工、少年儿童等各种层次的人群纳入统一的医保范围内,从而形成全民医保的局面,不仅为全国医保改革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也将有效破解因病致贫的社会问题。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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