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1-16
 点击下载该文件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4410116SZ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
三、采购预算:170928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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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号  | 
 包组内容  | 
 类别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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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  | 
 服务类  | 
 24个月;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170.9280  | 
2.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与项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4.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2月5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时只需要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2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6日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6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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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45号兴华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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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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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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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采购代理单位: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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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葛小姐       | 
 联系电话:87303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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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20-87302980     | 
 邮编:5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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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葛小姐  | 
 联系电话:87303028  | 
十四: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801040011101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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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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