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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5-01-12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就20141229日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huaxinbidding.cn】上发布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09330114YLCZ)需作如下澄清:

一、   澄清事项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第二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款“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条款。

正为“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需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投标产品需取得相应的流通资质”。

2. 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第三点招标文件的获取第3点第(4)款“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条款。

正为“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需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投标产品需取得相应的流通资质”。

3.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第三点招标文件的获取第1款“时间:20141229日至2015117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期为“时间:20141229日至2015123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第五点投标文件的递交第1款“递交时间: 201512014:0014:30(北京时间)。

延期为“递交时间201512714:00-14:30(北京时间)

5.  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第五点投标文件的递交第2款“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120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延期为:“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127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请各投标人在《澄清公告》回执处加盖公章并签字后及时传真至我司。

特此公告!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 系 人:梁小姐(客服部)

联系电话:020- 87303028

    真: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澄清公告回执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采购项目澄清公告》内容,我司已收悉。

 

收件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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