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27
各投标人:
本公司就
一、修改澄清事项:
1、预算金额、保证金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包二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韦大小学专用场室教学设备设施 |
一批 |
人民币134710.00元 |
变更为: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包二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韦大小学专用场室教学设备设施 |
一批 |
人民币99380.00元 |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保证金 |
包二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韦大小学专用场室教学设备设施 |
¥1300 |
变更为: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保证金 |
包二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韦大小学专用场室教学设备设施 |
¥900 |
2. 原内容:(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第32页包二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变更为:详见(附件包二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3.原内容: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如下样品:
包一:双响筒1个;写生画板(规格:55*
包二:会议室会议凳 1张;学生电脑桌台面材料(小样)1块;学生绘画桌台面钢化玻璃材料(小样)1块。
变更为: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如下样品:
包一:双响筒1个;写生画板(规格:55*
包二:会议室会议凳 1张;美术学生凳一张;学生绘画桌台面钢化玻璃材料(小样)1块。
二、 澄清日期: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司确认,以此确认已收到本澄清文件。(传真号码:020-87302980)
三、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通 讯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7301313
传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投标人盖章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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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