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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实验室配套设备(含安装)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日期:2011-11-03

各投标人:

本公司就20111026公告的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实验室配套设备(含安装)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澄清。

一、修改澄清事项:

1. 原内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1116 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11 16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变更为: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1118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 11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 原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3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删除“2.投标人为具有实验室设备开发设计、供应能力的的国内供应商且须在广州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登记为准)”条款,其它条款不变;

 

3. 原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7页)

内容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权重

45%

20%

35%

分值

45

20

35

变更为:

内容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权重

40%

25%

35%

分值

40

25

35

 

4. 原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5页技术评分表)

附表二  技术评分表(45分)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投标设备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性15

品牌知名度高

12-15

 

 

 

品牌知名度一般

5-11

各项指标在各投标人内较好

2-4

各项指标在各投标人内较差

0-1

 

 

 

   

45

变更为:

附表二  技术评分表(40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投标设备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性10

品牌知名度高

8-10

 

 

 

品牌知名度一般

5-7

各项指标在各投标人内较好

2-4

各项指标在各投标人内较差

0-1

 

 

 

   

40

 

5. 原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27商务评分表评审项目“履约能力及信用状况”后增加以下评审项目及总分变更如下:

附表三  商务评分表(25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企业荣誉

(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的奖项为准,不能重复计分,以合同及获奖证明为准)

5分)

六年内所完成的同类项目中获国家级奖项

5

 

 

 

六年内所完成的同类项目中获省级奖项

3

六年内所完成的同类项目中获市级奖项

1

   

25

 

二、 澄清日期: 2011年11月3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司确认,以此确认已收到本澄清文件。(传真号码:02087302980

 

三、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通 讯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人: 小姐、小姐

电     话: 020-87301313

传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投标人盖章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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