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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新区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搭建咨询服务项目澄清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7

送达范围:

长安新区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搭建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东采公〔20141039)各投标供应商。

通知内容:

一、招标文件更改以下内容: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变更为20141205日至 201412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150105日上午09009:30(北京时间)。

3.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5010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  开标地点变更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 三 室公开开标。”

5. 招标文件的商务评标分表第3项经营业绩变更为: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3

经营业绩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171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之日为准)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的,每提供1项,得3分,最高得24分。

(以服务对象为大型产业园/国资背景的企业集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合同的封面、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4

6. 招标文件的技术评分表第6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变更为: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6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项目负责人有10年(含)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工作经验,且负责过5个(含)以上国资背景企业、大型产业园的类似项目,得7分;

2、项目负责人有6年(含)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工作经验,且负责过3个(含)以上国资背景企业、大型产业园的类似项目,得5分;

3、项目负责人有3年(含)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工作经验,且负责过2个(含)以上国资背景企业、大型产业园的类似项目,得3分。

(提供经投标人盖章的相关证明资料,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介绍、负责过的项目情况(以业绩合同的封面、签字盖章页、能反映合同内容包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的关键页复印件,同时提供对应业绩合同项目采购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等证明资料,没有提供不得分。)。

7

7.  招标文件第27页商务需求明细,付款方法和条件变更为: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中标人本项目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中标人完成项目相关制度和方案的初稿给采购人签收后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合同款给中标人;

4、采购人向中标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并请在接收到本文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传真至我公司。

联 系 人:卢岳恩

    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BB902   邮编:523009                   

    话:0769-23300388         真:0769-23307786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141217

长安新区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搭建咨询服务项目

我单位确认以上内容,共2页。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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