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25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委托,对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系统维护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进行公示:
一、采购项目编号:HX07160113MZZC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系统维护项目
三、被邀请的供应商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详见下表)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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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组内容 |
项目类别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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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
社保系统维护 |
服务类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42.8万元 |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采购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项目属于下列第(一)种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供应商资格:
1.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2013年9月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公示
1.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gdhuaxin.cn)。
九、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5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b)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
联系人:
电 话:0763-3113903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
联系人:唐小姐、
电 话: 0763-3813386、020-87301313
传 真: 0763-3813386、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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