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7-06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东省南丰劳动教养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南丰劳动教养管理所院区防雷设施改造项目(委托编号:GDHX1127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为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12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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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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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
院区防雷设施改造 |
一项 |
人民币65万元 (含监理费:14,900.00元;设计费:25,800.00元;预算编制费:2,957.11元) |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类别:货物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2.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
5.必须具有防雷工程施工资质乙级证书;
6.具有广东省防雷产品准用证书,必须有权威部门产品检测报告;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二个),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合作协议并明确一方为主办方。
8.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明。
(4)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
(5)防雷工程施工资质乙级证书。
(6)广东省防雷产品准用证书,必须有权威部门产品检测报告。
(7)若是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二个),需提交联合体合作协议并明确一方为主办方。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 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南丰劳动教养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丰大道北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
电 话: 020-87303068 87303028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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