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7-2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受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清远市工商局办公楼及宿舍区物业管理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20110354-CZQY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工商局办公楼及宿舍区物业管理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37.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一 办公楼及宿舍区物业管理;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规定的独立法人机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国家三级物业管理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4. 在管项目不少于10万㎡或清远市市区范围内(含清新县)在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不少于2万㎡的证明文件,须提供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有在清远市市区范围内(含清新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投标单位具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投标单位选派的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除具有较强的物业管理能力外,还应具备一定的综合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其他的主要管理人员学历水平应在高中以上且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供应商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4、供应商授权报名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需提供)。5、投标人必须提供迄今有效的国家三级物业管理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6、在管项目不少于10万㎡或清远市市区范围内(含清新县)在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不少于2万㎡的证明文件。7、投标人应具有在清远市市区范围内(含清新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非现场报名的请先向本公司索取报名表格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并与上述资料(另加银行汇款、转账回单)传真至本公司。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7月22日起至2011年7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 1.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广州总公司)2.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b(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11日15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b(清远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8月11日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b(清远分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无
采购人联系人: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中心市场D栋
邮编:511500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020-87303068 87303028 0763-3813386
传真: 020-87302980 0763-3813386
联系地址: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b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清远连江支行
账 号:20180202192002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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