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26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实验室配套设备(含安装)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委托编号:GDHX1141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为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1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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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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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
实验室配套设备(含安装)及相关服务 |
一批 |
82 |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类别:货物类。
6.本次采购为本国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
2. 投标人为具有实验室设备开发设计、供应能力的的国内供应商且须在广州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登记为准);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及服务、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在广州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以工商登记为准)。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 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西山庙前1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
电 话: 020-87303068 87303028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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