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28
点击浏览该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为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2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服务要求及服务期限: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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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总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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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洲街辖区绿化、河涌沿岸、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3年 |
¥2220万元 |
2.服务范围:
负责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辖区内道路的清洗及人工清扫保洁、清洗、清理乱张贴涂画、设施维护等服务,其中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立交桥、过街隧道)保洁面积365625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339025平方米,河涌沿岸保洁面积86000平方米。
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承包期限为3年,即
5.招标类型:服务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且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
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无严重劳资纠纷记录,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有效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无严重劳资纠纷记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完成投标人报名及网上登记后,再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 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
电 话: 020-87303068 87303028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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