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3-05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点击下载该文件),公示期为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2日五个工作日,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相关信息
1.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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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最低专业服务总工时量(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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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街家庭综合服务 |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三年,一年一签 |
200万元/年 (600万元/三年) |
19200小时/年 (57600小时/三年) |
【备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服务范围: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道管辖范围。
3.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 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25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板,见招标文件附件16、17)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gdhuaxin.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3年3月26日9:00-9:30(北京时间)。
2. 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白云区横沙复建街19号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联系人:郑先生、刘小姐(客服部)
电 话: 020-87301313、87303028/87303068-816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七、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60104000409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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