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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招采调〔2024〕4号-广东省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广东省人民医院拟对全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广州市设有服务机构(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或办事处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3、供应商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卫生)甲级资质

4、供应商成立时间至少满10年,开展本项目要求的同类服务时间至少连续满5年。必须提供近三年有2项三甲或以上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委托书复印件)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市场调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禁止同时参与本次市场调研活动。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

1、供应商应完成医院所有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服务。根据现有放射工作人员数和医院发展需要,需为医院配发个人剂量计约600-700个/季度*4个季度,并出具个人剂量监测报告(4个季度)

2、3个月为一个监测周期,一年分四期(1-3月 、4-6月 、7-9月 、10-12月);

3、个人剂量计发放日期:3月25-30日、6月25-30日、9月25-30日、12月25-30日。

4、新申请监测的第一次发放日期按约定时间发放。

5、供应商应完成医院所有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服务(4个季度)并出具个人剂量监测报告(4个季度)。

6、供应商应对出现监测结果异常的情况予以专业性的处置建议。

7、供应商应对医院所有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进行系统性的跟踪记录和分析。

8、如医院发生因意外造成放射工作人员可能发生外照射剂量超过调查水平的情况,供应商应在收到医院反馈的紧急情况后于24小时内提出处置建议。并在收到医院寄送的受到该意外影响的的个人剂量计后,于7日内提供剂量检测报告。

四、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资料分资质文件、密封报价两部分,分别独立密封,否则默认报名无效

1、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包括: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明

(3)业绩材料等

2、密封报价函(原件):除报价明细外,另需附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3),报价函封皮须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交时间及地址:

报名文件应于2024年1月22日17:30前,以密封形式,送到我院如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办公楼605室,不接受快递形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0-83827812-20989

资料收集人:张老师

六、注意事项:

1、再次声明,报名材料分为资质文件、密封报价两部分,否则默认报名无效。

2、各服务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服务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3、项目严禁各服务商进行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进入供应商黑名单。

 

 

附件下载:2024/01/20240111161418141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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