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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招采调〔2023〕140号-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8

我院拟对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市场调研,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永安中路54号

    、项目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25769万元,涉及建筑面积34006.7㎡,具体如下:

1)新建 1 栋建筑面积22510㎡动物科研实验楼;

2)新建水泵房100㎡,位于旧门诊楼北侧,为公共实验楼生活

给水加压;

3)科研平台改造约5407.1㎡(主要将原新门诊楼、假肢厂分别改造为公共实验楼、模型动物实验室);

4)生活配套改造项目5989.6㎡(主要将原培训楼、供应楼、住院楼、病房楼、放射楼分别改造为后勤保障楼、图书馆、宿舍楼1栋、宿舍楼2栋、活动中心);

5)院区室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弱电系统等机电配套系统改造工程,院区广场、道路等室外设施翻新改造工程。

三、项目需求

服务内容为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最终业主要求、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报价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报价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佛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等相关网站报送,或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报价人应在合同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材料检测清单表》中没有的检测项目,且报价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报价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有报价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则必须报招标人批准后,报价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报价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报名时间挂网后10个工作日内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参与单位自行踏勘。

、报名资料要求

(一)参与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常规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常规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根据《南建设〔2016〕61 号》文件要求,除广东省、佛山市和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外,检测机构还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佛山市南海区设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固定检测场所;通过计量认证、具有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检测登记备案手续;符合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南海区检测机构的其他有关管理要求。

(二)报名方式:请将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业绩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公司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以及电子邮箱,一并发至邮箱710108650@qq.com(其中业绩为近5年检测业绩,需提供业绩汇总表EXCEL电子版,注明项目名称、检测费用、检测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咨询电话:(020)83827812—20284或15889979069,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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