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19
合同包2(环保设备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4(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2(环保设备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4(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包组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的计费标准计费下浮5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2 | 环保设备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 | 0 | 无 |
4 |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新建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编号:HX30730122JYCZ),本项目采购包2(环保设备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和采购包4(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09时00分00秒)止,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
根据《公开招标文件》约定“开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为3家,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本项目采购包2(环保设备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和采购包4(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开标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不进行开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项目采购包2(环保设备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和采购包4(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开标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予以废标。
名 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地 址:官渡二路139号大院
联系方式:0668-2923877
名 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花园自编C栋3601、3602、3603、3604、3611
联系方式:020-87300828
项目联系人:华鑫招标
电 话:020-8730082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9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司官网
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