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08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第五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X30760122YLCZ.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第五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氧气加压舱):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氧气加压舱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到保修期结束
合同包2(透析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体外循环设备 | 透析机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到保修期结束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包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氧气加压舱)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透析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氧气加压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透析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2年07月09日 至 2022年07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2年07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前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前往开标现场。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光明东路1号
联系方式:020-62287621
名 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花园自编C栋3601、3602、3603、3604、3611
联系方式:020-87300828
项目联系人:华鑫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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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