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27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医疗设备维保项目(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医疗设备维保项目(3) |
自合同约订之日起15个月 |
人民币35万元 |
需维保的设备品牌及型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机身号码 |
使用 科室 |
开机率要求 |
服务 年限 |
服务 备注 |
1 |
飞秒外科激光治疗仪 |
FEMTO LDV |
FL030373 |
视光科 |
≥95% |
15个月 |
全保服务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二)具体理由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医疗设备维保(3)分别于2021年07月12日和2021年08月04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仅有一家投标人“德仪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失败。
经专家论证,由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建议邀请“德仪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五种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德仪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江场西路160号美邦大楼7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27日 至2021年09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地址:?中国广东省汕头市东厦北路(广厦新城)
联系方式:0754-8611016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方式:刘家栋 020-87300828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司官网
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