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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厅特勤局无线单兵图传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8

公告
广东公安厅特勤局无线单兵图传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28020121SFCZ)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广东公安厅特勤局无线单兵图传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X28020121SFCZ),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广东省公安厅特勤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预算人民币27.86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组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组一: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19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获取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gdhuaxin.cn/)”,选择磋商项目下载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通过华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dhuaxin.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七、其他公告内容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特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公安厅特勤局无线单兵图传系统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X28020121SF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公安厅特勤局无线单兵图传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27.86万元,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及设备的安装、配置、调试、培训等实施工作。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内容

包组号

包组内容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

类别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包组一

广东公安厅特勤局无线单兵图传系统项目

一项

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及设备的安装、配置、调试、培训等实施工作

货物

27.86

2.供应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4.服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11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登陆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huaxin.cn/),在左下角“系统入口”点击登录,在“华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搜索本项目名称,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我要参与”进行登记,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登记资料,资料提交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通过“中招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通过平台在线申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中招平台”上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以下登记资料: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上传以下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的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②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登录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huaxin.cn/)下载《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磋商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在支付成功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至邮箱),“中招平台”的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平台”开具,供应商在支付成功后3日内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自行下载),供应商缴纳费用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磋商文件;
(3)供应商可在“中招平台”网站的首页“帮助中心”内下载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标、发票开具等操作。“中招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到5:00)。

八、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1.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考察;
2.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九、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5月09日00:00至2021年05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0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华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dhuaxin.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 逾期未在华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华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响应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响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9日止

十三、发布公告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gdhuaxin.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1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刘家栋 联系电话:020-8730082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20-87300828-89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传真:020-87302980 邮编:510000
E-mail:cs@gdhuaxin.cn
(四)CA办理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办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8楼805房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450442328 QQ:2127233298


    十五、磋商文件购买款账户
1. 获取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gdhuaxin.cn/)”,选择磋商项目下载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响应!

2. 支付方式:扫码支付,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均可。

十六、其他补充说明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项目。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响应文件,在线制作响应文件及在线开评标。凡有意购买文件的单位,请前往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gdhuaxin.cn/免费注册。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帮助中心”-“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020-87300828-879)。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20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潜在供应商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www.gdhuaxin.cn/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响应文件。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购标人应在响应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登录: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gdhuaxin.cn/登录账号申请并联系办理CA密钥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
在线购买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响应文件后,进入http://www.gdhuaxin.cn/ 登录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组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组无效)。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成功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开标、评标以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平台操作具体请参看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指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省财政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1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0-873008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姜宜鑫

电话:020-87300828-898

电子邮件:cs@gdhuaxin.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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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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