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13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应急救治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应急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27420120YLCZ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应急救治设备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人民币179.64万元,财政性资金,执行应急采购方式。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标的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金额 |
1 |
有创呼吸机(核心产品) |
2套 |
人民币179.64万元 |
无创呼吸机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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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颤仪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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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仪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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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机图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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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喉镜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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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泵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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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泵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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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博血氧仪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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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床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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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仪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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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压担架 |
1套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时间:发热门诊应急救治设备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指定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间9:00~12:00,14:0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每包组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及支付宝转账。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富力新天地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440-1040-0083-44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八、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9日9:00至2020年11月19日9:30(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9日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日历日):自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6日止
十三、发布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huaxinbidding.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五、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大院
招标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9169103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刘家栋 联系电话:020-8730082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传真:020-87302980 邮编:510000
E-mail:cs@gdhuaxin.cn
十六、招标文件购买款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富力新天地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440-1040-0083-44
十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地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传染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并进行便利化采购,但采购方式参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各环节公平公正执行。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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