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7-13
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东莞市公交一卡通项目建议咨询及工可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东莞市公交一卡通项目建议咨询及工可报告编制项目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获取,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东莞市公交一卡通项目建议咨询及工可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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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项目类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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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A |
东莞市公交一卡通项目建议咨询及工可报告编制 |
1项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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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和布置各类消费或充值点,如在公交车装设刷卡终端、在充值服务点安置充值终端、在站场设置数据采集终端等;
(2)建设东莞市公交一卡通运营与结算中心;
(3)建设区域客服中心;
(4)建设客服电话系统和门户网站;
(5)建设支持东莞市公交一卡通系统运行的计算机处理系统;
(6)配置用于满足于深圳、惠州市互联互通需求的系统功能和数据接口;
(7)构建东莞市公交一卡通系统的整体通信网络,在运营与结算中心、客服中心等各骨干接点处设置相应通信网络设备。
四、完工时间及地点
1、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
2、提交报告地点: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内。
五、一般要求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六、付款要求
1、按采购方要求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采购方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七、拟定供应商: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八、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国内独立法人;
2. 必须具有类似本项目的业绩经验并在广东省内设有提供相应服务的分支机构(需提供业绩合同和工商证明资料)。
3. 必须具有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九、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
采购联系人:蔡先生
十、报名登记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B902室。
报名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0769-23300388 传 真:0769-23307786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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