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1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受清远市中医院的委托,对清远市中医院球管招标采购项目(重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进行公示。
一、采购项目编号:HX20110402-CZQY-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球管招标采购项目(重招)
三、被邀请的供应商名称:哈尔滨中兴广济商贸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1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一 球管 一个;
六:采购理由:该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时,只有一家供应商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办理了报名及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手续,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采购不成功。因该项目采购文件没有存在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均符合规定,且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
3. 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一)至(六)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供应商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4、供应商授权报名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需提供);5、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6、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7、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核对。
八、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0月24日)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0月18日起至2011年10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 1.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广州总公司)2.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b(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采购人联系人:清远市中医院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
邮编:511500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020-87303068 0763-3813386
传真: 020-87302980 0763-3813386
联系地址: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b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清远连江支行
账 号:20180202192002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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