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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部分自动监测站点维护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0-07-05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部分自动监测站点维护运营服务项目(委托编号:GDHX10047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电子版),公示期为20107  5 日至2010 7 9  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服务要求及招标方式:

1.项目内容: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部分自动监测站点维护运营服务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招标类型:服务类

6. 最高限价:61.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自动监测站点维护运营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0 7 5 日至 2010 7 2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来招标机构完成投标人报名登记,再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caigou/及招标代理机构网(http://www.gdhuaxin.cn/ ) 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 7 27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 7 2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吉祥路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邹小姐   陈小姐      

       : 020-87303068   87303028

       : 020-87302980 

     E-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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