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11-0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交通征费信息网通讯线路租用项目(委托编号:GDHX1006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为2010年11月8 日至2010年11月15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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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租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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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 |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交通征费信息网通信线路租用项目 |
¥450万元/年 |
3年 |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租用期限:
5.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合格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光纤网络、传输网络、数据网络等自有通讯网络资源,并有3个以上已经独立实施、自主运营维护、良好运作的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数据通讯网络工程经验,并能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合同服务期内采购人因为国家相关政策的变更调整的原因要求撤销相应的线路,投标人应免除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4.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3项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来招标机构完成投标人报名及网上登记,再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 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五、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路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2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
电 话: 020-87303068 87303028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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