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8-3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网络信息系统招标采购项目(委托编号:GDHX1133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为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5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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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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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
门户网站建设服务 |
一项 |
人民币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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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
实验室管理系统 |
一项 |
人民币90万元 |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工期要求:包一:网站实施部署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包二: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4.项目类别:服务类。
5.本次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 具有完全独立软件开发和服务能力,能够完成甲方要求的网站和管理,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 了解医药行业政策及业务特点,对医药行业监管政策、经济趋势、市场舆情能够准确解读,并有过医药行业门户网站项目设计、开发、实施案例(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含)以上。
2. 通过省级相关机构认定的软件企业。
3. 具备质检管理系统软件相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包一: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 ;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包二: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省级相关机构认定的软件企业证明文件;
(3) 质检管理系统软件相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证明文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 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谱西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
电 话: 020-87303068 87303028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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