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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市政道路保洁服务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12-07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市政道路保洁服务项目(第三标段)(委托编号:GDHX1144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为2011128日至20111214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服务要求及服务期限:

1.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总预算

市政道路保洁服务

3

1065.2373万元

2.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承包期限为3年,即2012112014年12月31日止。

5.招标类型:服务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清扫保洁内容;

3.具有道路保洁三年以上的相关经验,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为准;

4.近三年内在地市级以上具有不良纪录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1282011年12月27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道路保洁三年以上的相关经验,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完成投标人报名及网上登记后,再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 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1228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1228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先生   小姐

  : 020-87303068   87303028  

  : 020-87302980 

E-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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