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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实验室用设备(一)招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7-1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实验室用设备(一)招标采购项目(重招)(委托编号:GDHX1249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为20127102012716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及数量

 

包组号

 

包组内容

 

采购数量

 

预算金额

 

包一

 

核酸全自动纯化仪

 

1

 

人民币40万元

 

包二

 

全自动免疫印迹仪

 

1

 

人民币103万元

 

包三

 

流式细胞仪万能进样系统

 

1

 

人民币30万元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完成。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类别:货物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710 2012年7月3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纸质版及电子光盘,加收人民币50元】。

5.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7318:3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731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新港西路1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小姐  小姐

  : 020-87303068   87303028  

  : 020-87302980 

E-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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