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8-09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huaxinbidding.cn)】上发布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HX16770117SFCZ),因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现将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第一节第二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第2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物流营业执照;
第3点: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4点:投标人须提供该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
第一章第一节第二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第2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第3点: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4点:投标人须提供米、面、油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北一街三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电话: 020-87303028
传真: 020-8730298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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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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