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15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huaxinbidding.cn)】上发布的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X17910117SFCZ),因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现将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
(一)第一章第六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删除:
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二)第一章第七点“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中:
删除:
(5)提供省级或以上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家栋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电话: 020-87303028
传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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